房屋抵押贷款已成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解决资金需求的重要手段。在房屋抵押贷款中,二押他项权证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其内涵与法律效力备受关注。本文将围绕深圳房产二押他项权证展开论述,旨在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份全面、深入的解读。
一、二押他项权证的内涵
1. 定义
二押他项权证,是指抵押权人在抵押物上设定抵押权后,再次设定抵押权时,由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出具的证明抵押权设立的法律文件。在深圳,二押他项权证由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
2. 特点
(1)法律效力:二押他项权证具有法律效力,抵押权人可依据该证书行使抵押权。
(2)公示性:二押他项权证是抵押权设立的公示方式,有利于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3)独立性:二押深圳房产二押他项权证他项权证与原抵押权证相互独立,不影响原抵押权证的效力。
二、二押他项权证的法律效力
1. 抵押权设立
二押他项权证是抵押权设立的依据,抵押权人可依据该证书在抵押物上设定抵押权。
2. 抵押权实现
在抵押权实现过程中,抵押权人可依据二押他项权证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
3. 抵押权转让
抵押权人可将抵押权转让给他人,转让行为需登记备案,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4. 抵押权消灭
抵深圳房产二押他项权证押权消灭后,抵押权人需将二押他项权证返还给抵押人,并办理注销手续。
三、深圳房产二押他项权证的办理流程
1. 申请
抵押权人向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受理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3. 登记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出具二押他项权证。
4. 领取
抵押权人领取二押他项权证。
深圳房产二押他项权证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在房屋抵押贷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了解其内涵与法律效力,有助于抵押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办理二押他项权证过程中,抵押权人需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办理过程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条例》
[3]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抵押贷款管理规定》
房屋二次抵押在办理他项权证时要提供的材料也是抵押人的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抵押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评估报告书等有效材料,不过,各银行对于房屋二次抵押的要求都不一样,所以在办理二次抵押时,应该先到贷款银行咨询详细的贷款政策。
一、房屋二次抵押办理他项权证需要哪些材料?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深圳房产二押他项权证)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二、房屋二次抵押的条件是什么?
1、可以办理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一般要有比较好的保值、升值空间。因此,房屋的地理位置、周边配套都要好一些;
2、可深圳房产二押他项权证以办理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而不是期房;
3、二次贷款的借款人的信用要良好,且已有的抵押深圳房产二押他项权证贷款,没有严重逾期记录;
4、二次贷款的借款人,必须要有稳定的收入。可以保证在归还已有贷款的前提下,按时归还新增贷款;
5、一般情况下,可以办理二次抵押贷款的银行,与办理首次抵押贷款的银行是一家;
6、有时,银行还会要求借款人,按照规定办理保险;
7、办理二次抵押贷款时,往往需要首次贷款,已经按时归还了一定的年限。
三、房屋他项权证记载的内容有哪些?
(一)房屋他项权证号:房他证字第号。
“房他证”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
“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
“号”前空位填写区(县)房屋他项权发证的顺序号。
(二)房屋他项权利人: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役权人。
(三)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写房屋登记机构向房屋权利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证号。
(四)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抵押的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供役地房屋坐落。
(五)他项权利种类:填写抵押权或地役权等他项权利。
(六)债权数额:属于一般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属于最高额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最高债权额”。
(七)附记:填写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设定最高额抵押的,应在附记栏中注明;地役权登记的,需役地房屋坐落应在附记栏中注明。
(八)其余事项与《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相同。
事实上,只要银行同意房屋的二次抵押,二次抵押时仍然需要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跟第一次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时要准备的材料都是一样的。但是,房屋二次抵押的条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因为房子之前已经被抵押过,所以,很多银行对于房产二次抵押规定的条件都非常严格。
房产二押他项权证是指什么?二押他项权证是指当事人将自己的房产进行二次抵押后需要与二次抵押权利人办理的相关证件。向当地房产管理局的办证大厅申请他向权登记,就是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后,该抵押房产即有了限制,无法进行买卖和再次抵押,能够保证你的权益。但是你们之间还需要再签署一份借款协议,明确债务的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这些都具有法律效益。另外还需注意抵押房产的价值是否大于借款金额,根据银行的操作手法,一般要求该房产做抵押评估,最高只贷给你50%的评估金额,所以最好该抵押房产要大于200万元,能够尽可能的降低风险。但是民间借贷的利息相对较高,可能会接近评估金额,具体还需当事人双方协商为宜。(一)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二)办事须知新建的房屋,房地产权利人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请房地产初始登记(包括房屋新建登记和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土地使用证或者房地产权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5、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或者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6、标准地名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7、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包括电子版); 8、地籍测量成果2份(包括电子版)。已办理预售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预售登记证明。(三)办事时限自受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四)税费标准 1、房屋登记税费标准(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权利人按房屋造价的1%交纳。(2)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3)印花税房地产权属证书每本5元。 2、土地登记收费标准按津政发(1991)53号文件标准执行。《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综述,在你对房产进行二次抵押时要明白房产所属权在谁手上,双方约定好权利人的权益;如果你是二次抵押的权利人一定要弄清房产二次抵押是否经过一次抵押权利人的同意,房产所属权是否是抵押人所有,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1、房产二押他项权证是指当事人将自己的房产进行二次抵押后需要与二次抵押权利人办理的相关证件。 2、向当地房产管理局的办证大厅申请他向权登记,就是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后,该抵押房产即有了限制,无法进行买卖和再次抵押,能够保证权益。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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